晉應急發〔2020〕205號
各市應急管理局:
《山西省洗(選)煤廠及配煤型煤加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定級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定級辦法》)和《山西省洗(選)煤廠及配煤型煤加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以下簡稱《評分方法》)(晉應急發〔2020〕89號)已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實施。為推進全省洗(選)煤加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建設和考核定級工作,夯實全省洗(選)煤加工企業安全基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有效遏制事故發生,確保洗(選)煤加工企業安全形勢持續健康穩定,現就做好全省洗(選)煤加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建設工作通知如下:
一、標準化等級申報資料要求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督促洗(選)煤加工企業按照《評分方法》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建設和達標等級申報工作。申報洗(選)煤加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的企業要如實提供下列資料。否則,取消標準化等級申報資格。
(一)洗(選)煤加工企業的營業執照,洗(選)煤加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考核合格證書;
(二)洗(選)煤加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報告;
(三)洗(選)煤加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申報表(見附件1);
(四)標準化考核初驗單位現場檢查時的現場核查報告;
(五)標準化考核初驗單位向定級單位報送的申請文件。
二、組織開展現場檢查
考核定級單位接到初驗單位的申請文件和企業的申報資料后,要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核確認。具備現場檢查驗收的,要適時組織專家進行現場檢查考核;不具備驗收條件的,要退回申請和相關資料,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完善的事項。
(一)檢查專家抽調。根據現場檢查專業需求,現場檢查組的專家從省廳按晉應急函〔2020〕81號選聘的洗(選)煤專家中統一抽調、統一安排。
(二)現場檢查驗收程序。按照時間服從質量的原則和標準尺度統一、工作流程統一的要求,開展現場檢查工作?,F場檢查時,首先檢查洗(選)煤加工企業是否具備《評分方法》所規定的基本條件,不能同時具備4項基本條件的,直接判定不達標,不再進行后續檢查工作;具備4項基本條件的,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聽取洗(選)煤加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情況匯報,了解洗(選)煤加工企業管理人員配備、規章制度、生產布局、安全狀況等情況,并督促被檢查洗(選)煤加工企業簽署確保提供的圖紙、資料、情況匯報等真實性的《安全生產標準化申報洗(選)煤加工企業廠長承諾書》(見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