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
國衛辦職健函〔2021〕6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鞏固和深化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成果,大力推進“十四五”時期職業病防治工作,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國家衛生健康委決定自2022年1月起至2025年12月在全國范圍深入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要求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決策部署和《職業病防治法》的相關要求,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深入實施健康中國戰略,以治理粉塵、化學毒物、噪聲超標為主要任務,加強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從源頭控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保障廣大勞動者職業健康。
(二)治理范圍。
本次專項治理的范圍為存在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危害因素濃(強)度超標且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的工業企業(以下簡稱“治理企業”)。10人以下工業企業的專項治理工作由各省份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自行安排部署。
(三)工作目標。
到2025年底,治理企業工作場所作業環境得到顯著改善,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崗位合格率達到85%以上,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大幅提高,達到《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的要求。
二、步驟安排
(一)安排部署階段(2022年1月-8月)。
1.確定治理企業。
國家衛生健康委在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系統中設立專項治理模塊,以職業健康基礎數據庫為基礎,結合全國工業企業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等數據,建立治理企業基礎臺賬。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治理企業基礎臺賬進行補充完善,核實確定轄區內治理企業,其中,近三年未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的企業直接納入治理范圍。
2.制定治理方案。
考慮到區域產業結構、經濟發展的差異,本次專項治理由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和治理企業情況,總結和借鑒“十三五”時期專項治理工作經驗和做法,制定本地區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確定年度治理任務及目標,明確具體的治理方法、措施和要求。
(二)治理整改階段(2022年9月-2025年6月)。
1.開展治理整改。
治理企業應針對職業病危害超標崗位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應當包括超標崗位名稱、超標原因、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和資金投入等。治理企業應根據整改方案開展治理工作,優先采用工程技術措施